为获取非法利益,私自阻拦企业过往运输车辆通行,阻碍企业合法生产经营,近日,固阳召地村村民杨某某被固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月19日晚21时许,固阳县南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固阳县金山镇召地村北河槽有人私自阻拦企业拉运矿石大车,不交钱不让通行。所长王中华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辅警驱车前往现场。
天黑路况差,几经波折,民警们来到了事发现场,找到了正背靠在大车车头拦路收费的村民杨某某(女,1959年生,召地村村民),将其传唤至南关派出所。
经讯问,杨某某对自己私自拦截车辆收取费用(每车收费十元至五十元不等)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人员杨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被固阳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现已顺利投所。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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