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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两项新举措,我市优化房产市场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依法对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细化调整后,又提出两项措施,简化优化工作流程,助力房地产企业发展。

一是调整项目销售开盘监控办理流程。自2021年3月15日起,调整房地产项目销售开盘监控业务办理方式。由企业来人办理调整为该中心相关辖区科室下项目现场办理。企业不必派专人到该中心办理此项业务,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项目辖区科室负责人,通报项目开盘销售时间及有关销售活动内容,该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收集资料并对项目的房源信息、销售价格、代理销售、网签合同等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实现企业办事“零跑腿”。

二是对现场公示栏制作不做统一要求。从3月15日起,该中心对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制作《房地产项目信息公示栏》不再进行统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根据售楼场所现场布置格局、装修定位、整体色调、场地情况等因素自行制作《房地产项目信息公示栏》。《房地产项目信息公示栏》所展示公示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各房地产开发公司须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制作好的公示栏(牌)在项目售楼场所显眼位置主动进行公示、展示,方便购房群众查看查询,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对企业公示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据了解,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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