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看到倒卖卷烟的商机就想从中取利,却不知私自贩卖香烟的行为不仅可能赚不到钱,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近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程某某等19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9年,程某某等人从广西防城港市姜某某、鲍某某等人手中购买大量假冒卷烟,然后在青山区五二早市、进步道早市等地进行售卖,赚取其中差价获利。案件办理期间,侦查人员从程某某、姜某某等人手中扣押了大量的假冒卷烟,同时赶赴防城港市,抓获了多名外籍涉案人员。
据介绍,本案是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的跨省烟草类非法经营案件。本案中,19名涉案人员违反了我国烟草专卖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销售未标注“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的境外品牌卷烟及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严重影响了本地的营商环境。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本案的检察官介绍,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对维护地方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需要国家严格审批的项目,更要做到合法经营。比如烟草、出版物、期货、彩票等,都属于国家专营,都需要经过特殊审批,获得资质才可以经营。相关从业人员只有守法律己,勿抱侥幸心理,才能远离犯罪。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霍晓霞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