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0年6月失业,9月起开始申领失业险,一直审核不通过,均是以不属实理由拒绝:不在业务期内、数据有误、依然在参保、未在本市参保、勿重复提交……缴纳失业保险为的就是失业时有生活保障,请问2020年6月至今的失业待遇是否应该补发?
答: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王女士,您好!针对您反应的问题,经核查,您于2020年6月与内蒙古*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20年9月通过电子社保卡申报失业保险金,因过业务期而回退,后于2020年11月通过电子社保卡申报失业保险金但未进系统,最后于2021年2月4日通过内蒙古人社APP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中"经办机构应当受理,并根据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时间核定其领金期限,按照申请之日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政策要求,我中心于2021年2月为您审核了相应失业待遇并足额发放相关失业待遇。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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