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今年,全区将围绕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覆盖面,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年底前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据介绍,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各盟市要成立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基本药物增补政策,同步推进零差率销售政策和补偿政策改革,以“机构到位”和“补助到位”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内蒙古用药水平、习惯和特点,按照国家确定的原则,适当增补包括蒙药在内的部分自治区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以“增补到位”和“报销到位”来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水平。
今年2月底前,在呼和浩特市等6盟市的575个基层医疗机构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此基础上,各地还要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年底前要有60%以上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的二、三级医院也要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继续推行以自治区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明确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以“配送到位”和“使用到位”来保证基本药物优先供应、优先使用机制的建立。通过宣传引导医务人员主动采用基本药物服务患者,引导群众愿意使用基本药物治疗疾病。(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