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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后山里的好“光”景


大后山里的好“光”景

电报局村1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投产

“没想到我们这大山里也能安上那高科技的光伏板,蓝盈盈的,又好看又能发电卖钱,驻村干部真是给我们谋划了个好项目。” 10月17日,是全国第5个扶贫日,在固阳县下湿壕镇电报局村1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投产现场,70岁的贫困户吕兰柱喜气洋洋地说。

电报局村距离下湿壕镇政府20公里,距离固阳县城45公里,交通便利,且大多数自然村地处山区,年光照日多、光照时间长,十分适宜发展光伏项目。

1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是电报局村驻村工作队发展光伏扶贫,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小而精”项目。

电报局村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张俊告诉记者,电报局村常住户452户,有贫困户31户。贫困户大多年老体弱,不具备发展种养殖的条件,所以稳定脱贫还得依靠村集体发展产业。“我们按照县扶贫办有关光伏扶贫项目的指引目录,立足电报局村的区位地理优势,2017年9月率先探索实施光伏扶贫。”

起先,驻村工作队计划为每户贫困户安装分散式光伏发电设备,建设家庭式光伏电站,但这种分户式发电模式电费结算相对滞后。今年上半年,他们及时调整方案,兼顾培育村集体经济,建设了集中发电的1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在40万元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和40万元扶贫资金的强力支持下,在驻村工作队和村民们的通力配合下,电站项目进展非常顺利。仅半年时间就建成投产,并实现平稳发电。

张俊站在山脚,指着山腰上18组光伏发电设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平均日照时间和运行数据测算,光伏扶贫电站每天发电500度-600度,每年能发电15万度-20万度,年均收益10万元左右,并可持续运行20年-25年。光伏发的电直接卖给驻村工矿企业,实现电量自行消纳,“卖电”得来的钱作为收益纳入集体经济用于扶贫,每户贫困户年均收益1500元。“政府兜了底,集体经济来助力,贫困户年年有收益,才能摘了‘贫困帽’,一同奔小康。”看着电表哗哗转,张俊感慨地说。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燕青 贾星慧 张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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