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德林,副主任乌恩孟和、王琨、王章、赵君、郭甫欣、巴晓雯,秘书长赵峰云及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徐德林、乌恩孟和分别主持第一次、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卜连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建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富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和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位自治区人大代表,3位市人大代表,3位苏木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3位市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子林作的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会上,拟任命的2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选作了供职报告,1名接受任命人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依法决定任命了37名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徐德林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徐德林对接受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强调,新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勤政务实,全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要坚持依法行政,恪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接受监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以奋发有为的状态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包头篇章作出新贡献。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