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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头考区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现将包头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考试内容、电子证件照片、方式和科目等见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 。

1、报名人员户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非法律本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包头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户籍在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的人员。

2、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3、除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或认证。

4、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名时间与缴费:

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0日—7月4日。收费标准为:142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参加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费用为:80元。报名与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逾期者不予补报。

三、网报时间

6月20日至7月4日,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咨询地址及电话

包头市少先路16号(市司法局二楼司法考试科);咨询电话:5102220。

五、重要提醒

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第一年,在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上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除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外,报名人员报名时要以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四)持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六)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x高62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照片必须为清晰完整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七)客观题考试考场入口处和主观题考试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应试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包头市司法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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