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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7月1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从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安全的环境等7个方面,通报了今年以来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区民生支出14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比去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自治区5个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谋民生之利 解民生之忧——自治区政府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自治区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党中央始终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考察内蒙古和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一再叮嘱我们,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都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按照总书记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持续推进各项民生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民生支出14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比去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第一,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经过持续努力,我区贫困人口减少到现在的37.8万人。今年自治区计划减贫20万人、9个国贫旗县和13个区贫旗县摘帽。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41.87亿元,较上年增长48.1%,各盟市旗县财政部门也都加大了投入,新增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把精准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在产业扶贫方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引导各地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区有24.4万贫困人口进入产业化链条。在易地搬迁方面,年内计划投资30亿元,完成4.9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在生态扶贫方面,将林业重点工程的70%安排到贫困地区,为8000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在教育扶贫方面,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大学新生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的资助,在31个国贫旗县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健康扶贫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全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社保兜底方面,将符合条件的16.35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为4.65万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京蒙扶贫协作方面,与北京市签署了《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北京市通过人才支援、产业扶贫、劳务协作、结对帮扶等一系列举措给了我们非常有力的支持。

第二,着力促进就业创业。上半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9%,211万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调整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亿元,通过创业带动1.2万人实现稳定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培训品牌110个。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发放稳岗补贴资金3592万元,惠及职工1.9万人。

第三,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02.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2150万人、失业保险249.7万人、工伤保险311万人、生育保险306.4万人。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目前全区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超过了100种。在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简化结算流程,扩展结算渠道,从6月1日起,可以通过网络、12333手机客户端进行异地就医申报备案。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到647元和462元,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5804元和10290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2900元和8446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为全区29.2万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35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已经开工3万多户。

第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教育领域补短板工作,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12%。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今年上半年竣工学校9所、新开工学校13所。加快改善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就餐、洗浴、取暖等办学条件,目前消除明火取暖和厨房土灶台项目已全部竣工。同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新增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3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五,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投入7.8亿元,支持18个县级医院、3个妇幼保健院、9个疾控机构、2个盟市血站、1个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建成177个医联体,覆盖全区所有盟市,全区三级医院全部参加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也覆盖了自治区所有盟市,签约率为41%,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区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覆盖131所医疗机构。实施蒙医药振兴行动计划,支持1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蒙医馆中医馆。持续开展“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为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1813例。

第六,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给乌兰牧骑队员的回信,为新时代乌兰牧骑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繁荣我区文化注入了强大动力。自治区制定了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支持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全区广大文艺团体弘扬乌兰牧骑精神,紧扣群众需求和时代发展,推出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积极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等文化惠民活动,累计演出4000多场次。不断提高公益文体设施服务水平,一批公益文体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呼和浩特市正在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期国家将组织验收。

第七,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安全的环境。一是强化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四个最严”标准,严肃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今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7.4%和21.1%,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二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犯罪组织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打掉涉恶团伙416个,抓获团伙成员2444人,破获团伙案件1012起。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整治“黄赌毒”“盗抢骗”和枪爆违法犯罪等专项斗争。四是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今年入春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出现了持续干旱,东部局部地区因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国家和自治区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受灾地区抗灾救灾,并下拨救灾资金1.79亿元和急需的救灾物资,尽最大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我们的许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真诚欢迎各位记者朋友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会期间,自治区人社厅厅长那炜清,自治区住建厅厅长冯任飞,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冯呼和,自治区卫计委党组成员、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乌兰,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韩建刚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当前内蒙古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采取的举措有哪些?

韩建刚: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自觉把脱贫攻坚放在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统揽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落实推进。上半年,主要从六大方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强化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重点压实贫困旗县主体责任、乡村两级直接责任。行业部门根据职责推进本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政策不明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目标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拔高标准,急躁冒进。完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针对贫困人口不同致贫原因,因户因人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兜底等扶持措施。四是严格扶贫资金管理,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资金分配与使用管理成效挂钩。加大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推进旗县扶贫项目库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深入推进京蒙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攻坚。六是从严从实督查考核。改进考核督查方式,主要采取暗访形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工作成效突出的表扬奖励,问题较多且突出的批评问责。

记者: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上表示,要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能否通报一下内蒙古在这方面的进展情况?

那炜清: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根据国家部署,今年将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总体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加。目前调整方案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待批准后,将尽快把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今年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元,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按照国家部署,今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的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同时,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5%和75%左右。在失业保险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10%,平均月增加166元,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在工伤保险方面,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今年还将调整全区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目前已经拟定了调整方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组织实施。

记者:请问2018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是多少?今年的保障标准有哪些特点?

冯呼和:2018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情况:2018年全区各地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比例,继续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全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月人均647元,比上年提高56元,增幅为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5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为年人均5547元,比上年提高696元,增幅为1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0元。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位居全国第8位,增幅均高于全区GDP增幅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幅。

2018年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低保标准城乡统筹趋势明显。包头市东河区等31个旗县(市、区)城乡执行相同的低保标准。二是低保标准区域统筹稳步推进。呼和浩特市等5个盟市所辖旗县(市、区)执行相同的城市低保标准。呼和浩特市等3个盟市所辖旗县(市、区)执行相同的农村牧区低保标准。

记者:今年我区在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冯任飞: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聚焦精准脱贫,重点解决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2018年完成国家核定的6.02万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之前完成全区动态调整新产生的危房改造任务。此外,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任务安排,又对57个贫困旗县的农村牧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分类处理。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方面,2018年中央下达我区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是14.1万套,我区通过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各地落实银行贷款、试点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等多个渠道,破解制约棚改的资金瓶颈。我们召开了棚改工作对接会,开展了实地督查调研,切实加强调度、通报和督查。在公租房保障方面,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截至6月底,我区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分配率已达到90.4%,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放松、目标不动摇,对部分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住房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加强市场监管,并通过加大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平抑房价。我们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区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在2015年底前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延期交房、烂尾、未批先建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近几年,我区蒙医药事业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蒙医药具有“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在基层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患者的信赖和欢迎。特别是在医改中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可以放大医改的惠民效果。请问,从自治区政府层面,是如何推动蒙医药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方便价廉的服务的?

乌兰:蒙医药是我区医药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在我区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广泛使用蒙医药,不仅能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扼制滥用抗生素、激素和高值耗材,放大医改惠民效果,还能节约医保资金,减少政府卫生支出,保障基本医保制度的稳定。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蒙医药发展,提出了保护和促进蒙医药特色优势发挥、鼓励使用蒙医蒙药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印发了《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中长期规划,启动实施《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蒙医中医医院床位按每千人口1张以上配置,扩大蒙医药服务供给;同步推进公立蒙医医院改革,调整了387项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完成了130个优势病种蒙医诊疗方案和58个病种的蒙医临床路径的制定工作,研发了蒙医医院信息系统,实现蒙医药诊疗信息化管理;制定蒙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推进蒙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建多种医联体,促进上下联动、对口协作,并要求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一名蒙医或中医医师;将蒙医针刺、灸疗、放血、整骨、点穴、锤正等非药物疗法和蒙药(包括成药、制剂、饮片)纳入基本医保报销目录,蒙药按照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和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允许蒙药院内制剂在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实施了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蒙医馆或中医馆;推进蒙医中医养生、养老、保健、健康旅游持续发展等,进一步发挥蒙医药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特色优势,保证人人基本享有蒙医药。(记者 霍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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