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包头新闻网首页

北京明年逐步实现道路停车电子收费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吉宁)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2019年1月1日起,东城区、西城区和通州区道路停车将率先实施电子收费,至明年底全市实现道路停车电子收费。

据了解,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基本要求,东城区、西城区和通州区以区为单位,率先从道路停车规划施划、电子收费、严格执法三方面开展了道路停车改革工作。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对驻车换乘停车设施和道路停车实行政府定价,对其他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次改革针对道路停车。

此次改革,将道路停车位分为白实线停车位和白虚线停车位。白实线停车位主要用于出行停车,将实行电子收费;白虚线停车位用于周边居民经认证车辆的居住停车,实行自治管理,趸交收费。

白实线停车位电子收费设备以高位视频为主,个别路段使用矮桩视频,电子收费设备自动识别车辆停车入位和驶离车位,并记录停车时间、计算停车费用。极个别路段受道路狭窄、树木遮挡等因素影响,暂时使用“地磁+手持设备”实现计时计费,但不现场收费。

白实线停车位停车费缴纳以电子支付方式为主,实现收费方式转变。停车人也可现金缴费,东城区、西城区和通州区47个街道办服务窗口和全市22个ETC充值网点提供现金代缴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停车费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缴纳,最长缴费期限为30日,逾期未缴费的,依据有关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催缴停车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停车人处以200元或500至1000元罚款。

道路停车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标准,将不再有现场人工收费,道路停车管理员将转变承担宣传引导、维护停车秩序等工作。

根据计划,北京市分三批推进全市道路停车改革并实行电子收费,即:2019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通州实施;2019年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实施;2019年12月1日起,其他区实施。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注销须知 ×
我已阅读并同意注销须知
身份验证 ×
点击切换图像验证码
确定
确认注销 ×
注销账号后
请谨慎操作!
确认注销账号

登录黄河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