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一线环卫临时工利益,提高环卫临时工工作积极性,经包头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9年6月1日起,上调我市一线环卫临时工工资标准。
◆ 市本级、稀土高新区、九原区、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一线环卫临时工在现有工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人均月工资达到1950元。
◆ 白云矿区、石拐区一线环卫临时工在现有工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 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一线环卫临时工在现有工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人均月工资达到1900元。
本次调整后,全市一线环卫临时工工资实现相对均衡。市财政局已于近日拨付市本级负担环卫工工资调整资金共计344万元,确保本次调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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