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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包头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有效形成疫情防控合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从即日起,包头市及各旗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均设立举报电话,敬请广大群众就以下行为和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1.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防控工作战机的。

3.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不得力的。

4.重要信息不报、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的。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6.哄抬物价、囤积物资、借机涨价等破坏市场秩序、非法牟取暴利的。

7.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包头市及各旗县区举报电话如下:

包头市:0472-5619350 5619338

昆区:0472-5365305

青山区:0472-3616340

东河区:0472-4388077

九原区:0472-6939537

石拐区:0472-8710015

白云矿区:0472-8515041

土右旗:0472-8017245

达茂旗:0472-8423818 8421598

固阳县:0472-8118850 8118851 8118853

稀土高新区:0472-7100262 7107580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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