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民政局关于下达撤销登记
包头市劳动安全技术协会等
11家社会组织
《事先告知书》通知的公告
经审查包头市劳动安全技术协会等11家社会组织存在两年以上未年检,不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且上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均来函提请我局启动撤销登记程序。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11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按照上述社会组织登记地址全部函件送达。
其中,包头市马文化协会已电话告之其法定代表人。
内蒙古一机集团体育协会来电沟通要注销,但其未履行尽快注销的承诺。
其余9家存在法人办公地址双失联。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包头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联系人:偶燕铁、张雪卿,电话0472—5618595、5618598),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一是陈述和申辨权;二是听证权。需陈述、申辨以及听证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拟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11家社会组织名单
包头市劳动安全技术协会
包头市职工技术协会
包头市职工消费合作总社协会
包头铁路分局职工技术协会
包头铁路企业管理协会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质量管理协会
包头市棋类运动协会
包头市马文化协会
内蒙古一机集团体育协会
包头市民营科技促进会
包头市商业银行文学艺术联合
来源:包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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