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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领导调研指导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

2021年1月28日-29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青格勒图带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何成木、主任科员张毅刚一行,到我市调研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包头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兴玉,青山区副区长任海昕,昆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寿兰兰及青山区民政局、昆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青山区绿苑豪庭,富润社区、昆区黄河社区、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听取了有关业主委员会登记管理、开展工作情况、社会组织促进会孵化培育、以及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具体情况介绍。

在座谈会上,青山区民政局、青山区住建局和先锋道街道办事处、富润社区以及绿苑豪庭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汇报了推行业主委员会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试点经验、生存状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发展思路。调研组肯定了业主委员会对于解决物业和街道的矛盾冲突、推行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昆区,调研组实地调研了黄河社区促进会、友谊20社区促进会,调研组与昆区民政局、黄河街道和林荫路街道及黄河社区促进会、友谊20社区促进会负责人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等内容开展了热烈的讨论。调研组对昆区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区、街、居“三级联动”机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调研组对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创新制度机制、发展模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认可。希望我市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率先在自治区各盟市中开展业主委员会法人登记、成立社区促进会等试点工作,为自治区落实三年行动方案带好头、起好步,扎实推进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共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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