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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千方百计稳就业 凝心聚力保民生

就业是民生之本,一头牵动着千家万户,一头支撑着经济发展。稳住就业,经济发展才有底气;保住“饭碗”,老百姓日子才能过踏实。“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全方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积极就业政策为稳就业保驾护航

做好稳就业工作,就是稳经济、稳人心、稳大局。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健全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实绩考核体系,压实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促进就业工作20个综合性政策文件,建立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完善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以及产业、贸易、投资、财税、金融等积极就业政策,政策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五年来,全区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28.4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7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较低水平。

聚焦重点群体织密兜牢就业底线

多措并举推动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和自主创业。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建立对就业困难群体日常就业援助和专项活动帮助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常住地提交认定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采取“劳动者书面承诺+部门信息核查”的方式受理申请,即可享受就业援助常住地服务。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38万人。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等就业援助机制,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目前,全区在岗公益性岗位4.3万人。内蒙古“公共就业服务+两举措”,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被人民网评为落实“六保”任务优秀案例。

将农牧民工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和实施“以奖代补”项目,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工创业和返乡创业,推进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和园区建设,促进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增收。

加大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开展京蒙劳务对接和周边省区劳务对接等专项活动,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赤峰市敖汉旗“敖汉架线工”,凭着吃苦勤奋精神和过硬技术,把一条条“金线”从国内驾到国外。敖汉架线工施工队伍遍布国内20多个省、市,甚至远赴土耳其、苏丹、蒙古等国施工,4.3万名架线工奋战在高空,用实力征服了同行,用诚信赢得了市场,在把幸福和希望架送到千家万户的同时,也甩掉了贫穷落后的帽子,实现了每年收入15亿元以上劳务收入。

强化技能培训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建立了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先后出台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等政策措施,构建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体系。

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素质。结合自治区实际,完善了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将我区217个重点产业和具有民族、区域特色的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两个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资金拨付监管程序及各培训环节的操作办法和实名制管理要求,解决了基层落实行动方案政策性障碍。

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载体建设。自治区政府建立了自治区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自治区人社厅、国资委、工信厅、教育厅、总工会等25个部门、单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全区公布了首批补贴性培训机构560家。会同财政厅联合印发文件,积极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引导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各类群体的网上培训,方便劳动者自主选择,公布了195家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训城乡劳动者136.4万人。

完善政策支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开展创客筑梦、创业筑巢、创业领航、融资畅通、青年创业和返乡农牧民工创业6项计划,多措并举扶持各类劳动者创业。

大力营造良好创业环境,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精简前置审批事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为企业提供登记注册融资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创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市场活力明显增强。构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全区建成创业担保贷款中心99个,创业指导中心97个,建立创业发展资金8.6亿元。2016年以来,全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22亿元;创业培训19.07万人,成功创业11.47万人,带动就业37.82万人。精心组织创业培训,跟踪扶持创业项目,开展了“喜桂图杯”“锡林郭勒杯”“创业包头杯”创业大赛、创业内蒙古现场推进会等系列活动,创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2个盟市、8个旗县(市、区)被评为自治区创业型地区。“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建成创业园和孵化基地364家,入驻实体3.78万户,带动就业29.2万人,5个孵化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基地。打造全国首家“四众”创业市场,认定四众平台262个。“四众”创业市场打造和课题研究被全国就业促进会评为2017年、2018年度地方就业创新事件。

转变服务理念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十三五”以来,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互联网飞速发展,新兴行业人才需求旺盛,大量新模式新业态快速涌现。自治区人社部门与时俱进,创新就业服务模式,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思路,推行“省级大集中”模式,建设完成了“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自治区就业绩效与决策分析系统”,自治区12个盟市和102旗县(市、区)都实现了专网联通,全区所有可联互联网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都可安全的访问专网业务系统。同步建设了网上服务大厅,90%以上的服务项目实现网上办理。全区3362个街道乡镇和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所、站,12191个嘎查行政村配备劳动保障协理员。旗县及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平台均设立了综合服务大厅提供失业登记、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培训指导、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形成了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

就业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人穷不能志短,扶贫先要扶志,这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重要基础。

自治区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在2016年出台就业创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密集出台了就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就业扶贫“清零达标”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实施方案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就业扶贫工作7个专项推进政策文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和决胜脱贫攻坚等工作实际,先后下发了人社战“疫”十项行动分工方案、人社领域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等配套政策措施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为开展就业扶贫工作提供政策支撑。2020年,全区累计外出务工就业贫困人口19.8万人,其中,赴区外务工人数27210人,赴京转移就业1803人,实现了“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的目标。

突出精准帮扶,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依托人社和扶贫部门的贫困劳动力信息系统,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形成就业人员清单、失业人员清单和有意愿外出人员清单,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通过“合作社+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贫困户”模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合作社+贫困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产业与就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定向帮扶。如喀喇沁旗牛营子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中药材种植、购销和加工,年销售药材6000余吨,影响辐射到周边和临近旗县区,平均每天用工180人以上,每人每年收入不少于5000元。

“扶贫车间+贫困户”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围绕促进“车间驻村、居家就业、群众脱贫、集体增收”的扶贫可持续发展,结合贫困嘎查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协调当地组织、扶贫等部门,结合当地资源,创建了一批就业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做到了“工厂开到家门口,攻坚脱贫有保证”。目前,全区实有扶贫车间268家,吸纳劳动力就业29363人,其中贫困人口就业6707人。

“公益性岗位+贫困户”助力稳定就业。印发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和扶贫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腾退和新开发岗位,从劳动脱贫的思路出发,开发农村牧区保洁、养路等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公益性专岗,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目前,人社部门开发管理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2.3万人。

注重智志帮扶,确保技能扶贫应培尽培。围绕培训对象精准识别,有针对性地开设培训内容,力争使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构建了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1+6”政策体系,将217个自治区重点产业和民族特色、区域特色培训职业(工种)纳入补贴范围,培训补贴标准上浮20%—30%,给予盟市技能补贴目录30%的调整权;打破地域限制,创新提出农牧民工技能培训累计课时制;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推动补贴政策落实。对就业扶贫情况开展不落一人、不漏一户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全部纳入就业扶贫政策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就业扶贫补贴政策,确保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政策应享尽享。

增强培训服务供给。建立技能扶贫“两台账一平台”。鼓励引导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放线上课程资源,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进一步丰富“内蒙古自治区精准脱贫就业创业在线学习网”内容,开设民俗旅游类、农牧业种养殖等7大类、166门课程。

积极应对疫情全力稳定就业局势

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把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降至最低这一目标,扎实推进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全区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强化就业政策保障,2020年4月3日、11月7日,布小林主席两次参加了自治区政府举办的全区稳就业工作暨春季网络招聘推进会和就业推进会暨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活动。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出台了以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为统领,以强化就业服务、援企稳岗、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为抓手的“2+20”系列政策文件,全面强化稳就业政策支撑。全力抓好政策落实,人社部门牵头采取日、周、旬、月调度和发布政策清单、公布政策落实监督举报电话等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形成了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力推进、全社会共促就业的合力。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以社会保险费减免缓返补等政策为抓手,全力稳企业、稳岗位、保就业。2020年2—12月,全区累计减免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158亿元,惠及7.1万户企业。为2.44万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18.77亿元,惠及职工171.69万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贴、失业补助金。这些政策举措对纾解企业困难、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日调度和其他企业用工旬调度制度,7月份升级为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保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用工3.65万人。建立了农牧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保障机制,与20个省区市和相关单位建立了对接关系,共组织农牧民工返岗复工63.7万人,“点对点”专车、包厢、包机437次,返岗10154人。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大幅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考录、招聘规模,开发基层岗位,强化就业服务,综合施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出台了疫情期间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和物业费、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贴息以及创业服务补贴等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了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内蒙古赛区选拔赛。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2020年2月中旬开始启动线上招聘活动,畅通全区“1+12”人力资源网络招聘服务通道,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10类网络专项招聘活动和进企入园。保障用工专项服务行动,启用了“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进一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供需精准对接服务。截至12月底,全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596场,提供就业岗位130.5万个,达成意向24.1万人次。

就业是民生之本、增收之源。展望“十四五”,站在新的起点、新的发展阶段,自治区人社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更好地增进民生福祉,造福全体人民。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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