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正式授予市城建委“内蒙古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自治区公共节能“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自治区节能工作要点,市城建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公共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抓好节水、节电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约意识,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发挥党政机关在构建节能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资金投入、完善制度规定、细化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考核,探索形成长效机制,把节能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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