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近期,高新区审计局整合资源,加强联动融合,对目标管理情况开展过程监督,规范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
加强被审计单位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融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将单位目标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内容融入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部门目标管理情况开展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
加强被审计单位内设机构工作情况融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内设机构的工作监督和指导,推动内设机构长远发展。要求被审计单位对下设协会、中心等资金的收、管、用及相关经济活动加强监管。
加强被审计单位业务管理工作情况融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加强监管,并重点关注资金下拨、转移、滞留、截留、挪用的情况,杜绝行政事业单位问题下沉和转移、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预防和抵御风险的作用。
(通讯员 付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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