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6528.1万元。
其中,救助城镇低保对象7293户,12000人,支出救助资金1705.9万元;救助农村牧区低保对象20678户,34831人,支出救助资金2661.9万元。救助城市特困人员495人,支出救助资金209.3万元;救助农村牧区特困人员3312人,支出救助资金719.6万元。救助医疗困难对象1995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10.6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对象549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20.8万元。
一季度,全市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6528.1万元。
其中,救助城镇低保对象7293户,12000人,支出救助资金1705.9万元;救助农村牧区低保对象20678户,34831人,支出救助资金2661.9万元。救助城市特困人员495人,支出救助资金209.3万元;救助农村牧区特困人员3312人,支出救助资金719.6万元。救助医疗困难对象1995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10.6万元。救助临时困难对象549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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