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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纪委监委念好节前廉洁自律“紧箍咒”

“五一”劳动节将至,固阳县纪委监委早安排、早部署、早提醒,明确提出“十二个严禁”,念好节前廉洁自律“紧箍咒”,坚决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固阳县纪委监委及时印发了《关于2018年“五一”节期间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十二个严禁”。即:严禁公款吃喝、组织隐秘聚会;严禁用公款游玩或用公款为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为违规公款吃喝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等便利条件;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自定薪酬或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开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因素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利用公车接送子女亲属、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休闲以及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操办涉及本人和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生日、迁居、小孩出生等喜庆事宜;严禁参加亲戚之外人员操办的各种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收送红包礼金等。

固阳县纪委监委还利用QQ工作群、“清风固阳”微信群等多种新媒体,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勤政廉政温馨提示。“五一”期间,固阳县纪委监委还成立了督查组,不定期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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