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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执法记录仪 促进规范执法

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以及可追溯、可评查、可举证。1月9日,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每位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全程摄像录音,获取现场执法证据。

使用中,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必须熟悉执法记录仪的操作流程,防止在执法过程中错误操作,导致执法过程记录不完全。执法视听资料必须备份保存,备份完成后需做好文字记录,注明时间、地点、案件名称、执法人员,防止丢失,方便快速调阅。执法记录仪所记录存档的视频、音频资料只能在审核同意批准后才可调阅,禁止个人随意调阅,保证资料储存安全性。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文霞 王婧馨 ​孟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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