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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鄂博“拿地即开工”审批落地

作为试点,白云鄂博矿区在我市先行先试“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推进白云矿区重点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白云矿区实际,结合前期先行先试经验,白云矿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实施。

办法主要通过“简化事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切实提高重点工业项目审批效率,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尽快落地投产,带动全区经济快速发展。

新建、改建、扩建的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属于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的社会投资工业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政府投资工程(工业类项目)建设项目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亦可参照本办法办理。

办法通过预审服务、容缺预审、告知承诺、并联审批、调整时序、先建后验等措施,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科学研判,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凸显“拿地即开工”新速度、新动能。

“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以项目投资人自愿申请为前提,进一步优化改进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之前的审批服务流程,实行可容缺的告知承诺受理方式,如有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审批部门可提前介入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社会投资工业项目从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止,主审批流程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

办法把开工之前的审批流程整合归并为:前期联合服务告知和预审、并联审批两个主要阶段。区政府整合发改、经信、规划、自然资源局、住建、环保等部门建立“拿地即开工”企业审批服务管理小组。建设单位可一次性申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书》,各审批部门实施同时受理、限时同时发证的工作机制,将并联审批阶段总时限最大限度地压缩至5个工作日。

白云鄂博围绕企业需求理思路、聚焦问题导向想办法,全力推行并不断丰富和完善“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让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再现新亮点、再出新速度。

□记者 李岸 通讯员 张鑫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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