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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五次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11月17日上午,中央文明委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会见了与会代表。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张院忠参加了会议。

本次表彰大会上,我市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东河区河东镇、土右旗沟门镇西湾村、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万胜壕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海关、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包钢医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包钢实验二小荣获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土右旗教育局副局长康继恒荣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荣誉称号;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防务事业部502车间员工戎鹏强荣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四中学教师刘嗣东荣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全国文明单位22家,全国文明村镇10家,推选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8人。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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