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持续遭遇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对农牧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市财政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第一时间从相关部门统计各旗县区受灾情况,了解各旗县区受灾损失情况,并及时向自治区申请救灾资金支持。
我市在收到自治区下达的防灾救灾资金后,迅速建立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将1500万元防灾减灾资金下达至受灾地区和相关部门,重点支持受灾地区开展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妥善安置,统筹做好农业生产救灾、水毁修复和水利设施灾后重建等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关注全市天气变化,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农牧部门、水利部门等部门协同配合,继续做好救灾资金统筹协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海芳;编辑:姜卉;一审:赵遐;二审:张群群;三审: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