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气象局2025年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包头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包头市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2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包头市气象局按照我市气候特点和2025年全区、全市抗旱减灾、生态修复、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需求,适时开展飞机和地面高炮、火箭、烟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高效,现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飞机作业
1.作业时段:2025年2月14日至12月31日;
2.作业区域:包头市行政区域内;
2
地面作业
1.作业时段:人工影响天气高炮防雹作业时段为: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9月30日;作业区域:包头市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火箭、烟炉增雨(雪)作业时段为:全年。
2.作业区域:包头市行政区域内。
3
注意事项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火箭、高炮、燃烧炉属于专用装备,固定作业点及流动作业点设有围栏、警示牌或标识牌,提醒广大群众请勿靠近,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人工影响天气地面高炮防雹弹、防雹增雨(雪)火箭弹、飞机、烟炉催化剂属于火工品,有一定的故障率,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防雹弹、火箭弹、催化剂残骸,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同时保护现场,严禁私自拆卸和移动防雹弹、火箭弹、催化剂残骸,如擅自处理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气象局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张源,联系电话:0472-5153848)
(来源:包头市气象局;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王国秀;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