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消息!
不要押金!
包头市图书馆电子
社保卡服务又升级啦!
可借阅3本书!
自2024年10月16日电子社保卡读者证服务在包头市图书馆正式上线以来,这项便民举措以“零门槛、高效率”的特点迅速赢得市民青睐。截至2025年5月,已累计办理社保卡读者证543张,完成图书借阅2314册次。
6月起,电子社保卡借阅权限从2本提升至3本!享受免押金借阅福利!此次服务升级可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阅读需求,还可解决传统借阅模式中押金束缚、实体卡易丢等问题。
办证说明
1.凡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的人员通过电子社保卡均可申请办理电子社保卡读者证。
2.电子社保卡读者证为电子证,无实体卡。
3.办证成功后,需在包头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完成绑定操作。读者证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4.电子社保卡读者证可在图书馆进行图书借阅、查询、续借、归还等业务。
借阅规则
1.电子社保卡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电子社保卡读者证每次可免押金借阅3册图书,不限图书金额。
3.图书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逾期未还,将锁定读者证,图书归还后自动解锁;如恶意拖延或拒不归还图书,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借阅期间,丢失、损坏图书赔偿规则按照包头市图书馆现有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未办理过读者证的读者:
需按照电子社保卡读者证操作指南,先办证,再借书。
2.已办理过读者证的读者:
(1)可直接在图书馆自助借还机上扫描“电子社保卡”借书,但无法同时享受免押金借阅的权益。
(2)每位读者只能持有一种类型的读者证,如果您希望转换为“电子社保卡读者证”(即免押金借阅),需要先注销当前持有的“有押金读者证”,方可办理。
3.目前,电子社保卡读者证只支持在包头市图书馆本馆使用,暂不支持通借通还。
4.若服务内容和借阅规则等情况有所调整,将在包头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操作流程
1
在图书馆大厅自助借还机进行注册

2
点击“社保卡办证”

3
查看办证须知

4
读者证类型为“社保卡读者”,点击“下一步”

5
扫描电子社保卡,点击“下一步”

6
核对个人身份信息,输入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

7
注册成功,可使用电子社保卡二维码进行借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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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编辑:霍晓霞;校对:吴存德;一读:张飞;一审:张燕青;二审:贾星慧;三审: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