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医保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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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母亲属于企业职工,已退休多年,由于历史原因,企业一直没有把退休职工医保与在职职工剥离,目前企业已破产,导致本人母亲医保断缴,后续不知道该如何解决。问题一:本人母亲如果个人补齐剩余医保费用,那么本人母亲算是退休职工医保还是退休居民医保?问题二:本人母亲母亲目前享受门诊慢性病,那么目前门诊统筹共计是不能享受慢性病看病的范围,还是全部门诊看病都不能消受门诊报销?问题三:目前像包医一附院已开通了手机电子医保支付权限,方便给老人医保慢病报销买药,现在老人行动不变,将来可否实现老人电子医保凭证与子女绑定的移动支付,方便子女代老人去慢病开药?谢谢!
已回复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已审核    2022-11-25 14:48:28

已转办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2-11-25 14:48:28

已受理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2-11-29 16:25:19

已回复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02 16:04:44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02 16:04:44
尊敬的市民,您好!

尊敬的网友您好:

解答一:经系统核实,来话人母亲是昆区医保局所属单位,按照个人补缴完十年医保费后,可以正常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因其从未交过医保费,其母需一次性补缴22000元医保费后,可以脱离单位,不再受单位不能正常缴费影响,正常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解答二:职工门诊统筹跟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解答三:请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照相关提示使用亲情账户激活老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即可进行支付。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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