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关于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管理,减少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2020年6月24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和焚烧祭祀用品的决定》,本决定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决定”,原文可在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决定》设置了禁放区域,禁放区域为大青山以南、黄河以北、哈德门沟以东、五当沟以西区域内;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列为禁燃禁放区,也就是说,在这个禁放区域以外任何时间都是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广大市民朋友如果想要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驱邪、避灾、祈福,可以在禁放区域以外进行。
感谢您的意见建议,祝您生活愉快,阖家欢乐!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