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核实,该小区热力站整体供热运行平稳,热力站内供热温度、压力正常。您为昆区团21街坊海湖豪庭二期32号楼3单元3层307室用户,2023年1月31日15时52分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并上户查看、测温,客厅温度为19.6℃、 阴卧温度为19.7℃、阳卧温度为19.8℃、餐厅温度为19.6℃,整体温度正常,但用户对室温要求较高。工作人员又对同单元305号用户室温进行随访抽测,客厅20.6℃、厨房20.1℃。整体室内温度正 常。为了解该栋供暖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31日16时24分,查看了安装在该小区27栋401号的无线测温仪远程回传数据,室温为21.6℃。您所在海湖小区32栋处于昆区西北部,紧邻莫尼路,周围无遮挡,307室为西侧边户,房屋散热量较大,造成整体室温较其他用户偏低。建议您根据实际供热符合需求,合理增加散热设施数量。根据《内蒙古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供热期内,对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居住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全天达到18℃以上。您家室内温度符合并超出条例规定室温,供热温度正常,无法退还热费。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人: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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