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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3-05-22 17:06:34
已转办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3-05-22 17:06:26
已转办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3-05-22 17:06:34
已受理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3-05-25 15:47:57
已回复 东河区委办公室 2023-06-01 15:42:30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经区医保局核实,留言人父亲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资助对象的条件,可以按照个人负担部分的70%给予资助。按照包头市现行政策,困难群众缴费实行“先缴后补”的缴费模式,即困难群众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80元的标准自行个人缴费后,由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资助标准在缴费期结束后进行集中退费。因市医保局缴费期延长,故给留言人集中退费延迟。东河区医保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包头市医保局,经协调包头市医保局同意予以退费。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作了解释与说明。感谢您对东河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