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路与建华路口东100米处道路出入口太窄,建议调整

  • 付利伟
  • 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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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baotounews.com/a/10001/202306/72a9cce974777127c8ff9b5ff1b70334.jpeg
图片拍摄于青山路与建华路口东100米,西贝酒店与尚书苑小区北门。 因西贝酒店节假日经常性举办酒宴,且住宿旅客也较多。而尚书苑小区做为新建小区,大部分家庭都配有车辆,故此口车辆出入频繁。然而在十多年前青山路修建时此处尚无建筑物,出入口预留较小,仅有几米宽。现在便造成此口车辆不能两辆车同时进出,只能一辆车渐次通过。从而影响到进入的车辆行驶缓慢,经常性占据青山路西向东方向最右侧车道等待进入,使得路口通行效率也大受影响。造成青山路西向东车流过路口时通行缓慢。建华路南向东右转车辆也不能顺利进入青山路,在建华路口大量滞留。请问,能否将图片中圈住的绿化带拆除几米?使得路口扩大,方便出行,从而也能提高西侧十字路口的通过率!
已回复 青山区委办公室

已审核    2023-06-12 11:38:31

已转办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3-06-05 10:47:57

已受理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3-06-07 15:46:32

已转办  青山区委办公室  2023-06-12 11:38:31

已受理  青山区委办公室  2023-06-14 15:07:08

已回复  青山区委办公室  2023-06-20 11:24:39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3-06-12 11:32:16
尊敬的市民,您好!

经我局市政中心核实,该案件反映要求拆除绿化带的所属产权单位为青山区住建局,建议联系属地政府或青山区住建局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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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青山区委办公室 2023-06-20 11:24:39
尊敬的市民,您好!

网民朋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根据《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 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因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城市绿地,调整城市绿线的,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照修改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有关程序的规定,报城市总体规划原批准机关审批。依法调整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办理单位: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涵策 联系电话:0472-361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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