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口腔医院镶牙报销的咨询

  • 匿名用户
  •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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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口腔医院就诊镶牙是否可以报销?如何报销? 2、具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口腔医院镶牙能共济其子女职工医保账户里的钱吗?
已回复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已审核    2023-09-18 10:31:46

已转办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09-18 10:31:46

已受理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09-26 11:06:02

已回复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09-28 11:09:53

问政答复
处理部门: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09-28 11:09:53
尊敬的市民,您好!

亲爱的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2023927日对您进行电话回访并讲解相关政策。1.镶牙属于非疾病治疗项目,是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2.子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可以给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共济医疗费用

根据《包头市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包府办发〔202299号),

第五条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也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部分基金不得抵顶年度内持卡人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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