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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3-25 09:23:42
已转办 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2024-03-25 09:23:42
已受理 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2024-03-27 16:49:38
已回复 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2024-04-15 16:07:37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经昆河镇工作人员核实,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需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用。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不得将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车辆停放费等困绑收费;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以及限制业主进入小区、入户等方式催交或变相催交物业服务费。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