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经核实,青山区按照《青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规定:首先招收本区户籍学片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地址一致,并在户籍登记地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户籍在2020年8月31日前迁入)的学生。其次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其户籍、实际居住地、 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与我们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办理单位:青山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472-310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