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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石一级公路后坝隧道收费站的设置批复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文件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包石一级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内政字〔2014〕210号)。
后坝隧道收费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收费站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816号)文件,文件要求除制式牌照的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外,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在本辖区内执行公务的路政执法制式车辆,本路段内公路专业养护车辆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抢险救灾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外,任何行政主管单位、路权经营单位、个人都不得以包缴、减免、通勤等形式免缴车辆通行费。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减免通行费用,不准采取通过打折等办法私自降低收费标准扰乱收费秩序。
此外,2024年初,石拐区与包头市公运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由石拐区政府进行补贴,将原7路公交车优化改造为C7路,车数由3台增设至4台,10车次增加至16车次,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C7路运营主线往返于东河区与石拐旧区,单程票价由10元降至3元,该运营线路途经亚新厂区并在附近设置公交站点,可满足企业职工和居民低成本出行。
感谢您对石拐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