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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9-24 09:54:57
已转办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9-23 22:16:09
已转办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24 09:54:57
已受理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29 11:26:28
已回复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29 11:26:35
您好,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滨海名都二期项目已列入我市消防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范围,依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63号)相关规定:“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是解决消防遗留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消防遗留项目摸底、统计、汇总上报,受理消防遗留项目信访及相关解释维稳工作,组织本区域消防遗留项目实施处理并出具消防遗留项目准予使用文件。”建议您咨询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政府进行解决。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