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包头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验收标准(暂行)》对以下企业实施了现场审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公示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3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472-5918960 0472-6862149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85号(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014010
电子邮件:btsyjj@163.com
序号1企业名称包头市仁医堂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固阳县阳光锦城商业街法定代表人杨慧企业负责人张爱芝质量负责人张爱芝经营方式零售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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