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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二”来了 当心这些“坑”

可能你还没有收完“双十一”网购的包裹,商家的“双十二”活动促销就已经开始预热了。经历了“双十一”的“洗礼”,广大市民对于今年电商促销的方式应该已有所了解。日前包头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针对今年的电商促销方式又新鲜出炉了一波“双十二”网购攻略,防止那些玩不转当前网购游戏规则的市民权益受损。

中心工作人员指出,今年“双十一”电商平台基本使用的就是“定金+尾款”的优惠促销方式,只有缴纳定金进行预订才能享受促销的优惠价格。而电商平台普遍对“定金”作出了说明,例如定金订单的付款时限;定金支付后,非平台或商家责任,导致交易未完成,定金不予退还;定金支付后,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尾款,否则定金不予退还。但是一些消费者忽略了定金的性质,《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购物前市民一定要货比三家,确实需要购买时再缴纳定金,千万不要采取先缴纳定金占住‘位置’之后再进行精挑细选的办法,这样‘广撒网’方式的购物,最终往往会因消费者原因造成无法退还所缴定金的局面。”工作人员提醒。

另外,鉴于“双十一”网购的经验教训,建议市民最好能提前选购,错开发货和物流高峰。“双十一网购狂潮给商家发货、快递物流都带来了巨大压力,可能到现在一些市民‘双十一’所购的物品还在运输途中。在此也提醒大家对于一些价格幅度变化小的商品,可以关注提供‘价保’(即商家承诺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不变)的商家来提前购买,提高效率;对于有时间要求的商品,一定要充分考虑‘双十二’网购的发货和运输时间,选择线下购买等稳妥的购买方式。”

当然,万一发生消费纠纷,注意留存购物凭证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条件。市民可及时联系卖家进行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如纠纷仍然不能解决,可以向平台所在地或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且,消费者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账户信息,付款、退款等操作要通过平台指定途径进行,不要点击访问不明链接。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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