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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建系统:精准复工领跑复产加速度

召开局务会安排部署复工复产

市住建局领导调研重点项目

医学院人行天桥工程复工

园林工人清理绿地杂物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供热设备检修

市政道路维护

在科学有效的防控疫情前提下,市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把“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成为新的“战役”。全局上下进一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以点带面,多方协同,激发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全力推动重点项目有序开复工

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分工责任制,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探索建立重点施工企业“特派员”制度,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合理调整施工组织方式,帮助协调解决开复工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推动住建重点项目建设,力争续建项目4月底前、新建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复工。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的前提下,既坚决做到“三严”,即严格留守人员日报告、严格返包人员报备、严格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又切实做到“三有”,即有指导、有监督、有帮扶,对近期筹备开复工的工程,分两组进行对接,实地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扬尘治理及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落实工作。

加强公园绿地建设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将之前封闭的公园全部开放,对公园绿地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宣传、劝阻聚集、强化消杀、做好巡查。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全力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质工程、园林节水灌溉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工作。

保障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稳定

指导全市燃气供热企业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及卫生防疫工作,强化营业网点管控,实行网上缴费。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及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类应急物资及人员准备。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加强与上游气源单位协调沟通,做好天然气运输储备,协调解决电厂煤炭储备,积极协调发改、能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全力解决煤炭来源和运输问题。

逐步推动建筑工地开复工

在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鼓励支持企业筹备复工复产工作。加强本级及各旗县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管理及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全面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督导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厂运营单位,严格一线人员防护,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排水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确保排水水质达标,确保病毒不经排水设施传播扩散。大力推进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满足开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实行常态化监管,确保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全市9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厂、泵站及管网等市政设施均连续稳定运行。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开发企业项目售楼部、中介机构门店等经营服务场所巡回检查管理。适时组织开办网上房交会,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促成交易。指导推广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线上选房、VR体验等方式代替现场看房,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让利促销等多种线上优惠活动,加快资金回笼。截至目前,市五区的79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中,有76个已复工;全市23家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409家分支机构中,有20家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330家分支机构已复工;2家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79家分支机构复工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全市15家房地产估价机构中,有13家已复工。

强化物业管理服务监管

督促物业企业配合街道、社区等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工作,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小区服务管理。规范小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收运和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并加大消毒频次和卫生清扫力度。继续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达标和星级认定,年内要新增达标住宅小区150个。推进物业智能化管理进程,试点推行住宅小区智慧物业。实现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结果运用全覆盖,逐步形成“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物业管理氛围。抽调精干力量30人组建8个督导检查组,以“暗访”形式对市五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1552次,做到了检查全覆盖。

深入企业做好检查服务

组建“市住建局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全系统行业疫情防控需要,奔赴局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疫情防控一线,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累计有781名党员先后进入283个社区,进行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首批2支志愿者服务队共计40人,投入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和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园林局、赛汗塔拉管理处、设计院、检查服务中心等四部门的党员志愿者,对我市各售楼处、中介机构门店等经营和服务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售楼处及中介机构门店719家、4180处次。有66个项目的售楼处、555家中介机构已开始营业,其中有114家初查时不符合复工条件,经复查,有7家已停业,81家整改完毕达到复工条件,26家已责令整改。

推行“网上受理”“不见面”业务办理模式

企业可根据申办开发或施工资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预售许可、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事项的材料清单,通过网上平台或微信、电话、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办理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审批和办结,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跟踪服务。

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自2020年3月1日起,对于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持银行“履约保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半年内取消对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的要求(商业部分办理预售仍需二次结构完成),其他要件齐全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

为帮助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稳渡过疫情难关,市政府对已选择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项目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对按规定严格执行《包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托管账户有监管资金余额且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及以上的,可申请跨一个节点提前拨付监管资金。该政策实施以来,市住建局为全市8个房地产项目、35栋办理了跨节点支付业务,提前支付托管资金2.77亿元。

执行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疫情结束后再行补缴。补缴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按不低于5%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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