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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包头市纪委出台《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 强化精准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4月17日,包头市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员会审议通过市纪委《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精准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大数据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精准监督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指导意见》紧紧围绕自治区纪委监委“精准监督年”活动精神,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将大数据和信息化的技术融入到纪检监察精准监督工作中明确方向、细化任务、梳理步骤,为精准监督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

强化“两个聚焦”。一是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要求,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精准施策。二是聚焦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助力精准监督,突出“互联网+”思维,更多用好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助推助力精准监督,为监督装上全天候的“电子雷达”和人工智能,逐步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日常监督精准化、专项监督常态化、长期监督信息化,助推助力实现监督的精准再精准。

重点着力“三个层面”。一是以九原区、固阳县为试点,做优旗县区精准监督工作。旗县区要以九原区、固阳县为试点的成功经验为复制模板,在各旗县区纪委监委、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做好复制推广;在复制推广基础上可结合各自旗县区工作实际、应用实践,鼓励敢于创新、勇于超越,不断推动监督工作由“机械式广撒网”的粗放向“精准化严筛查”的精准转变。二是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大数据应用为试点,做优派驻机构精准监督工作。派驻机构要以驻市住建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大数据应用为试点,通过搭建大数据应用平台,对驻在部门率先运行“三务”公开监督、主体责任监督、“重大项目”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等模块,做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精准监督工作。全市各派驻机构要以试点为借鉴,紧盯驻在部门监督工作的普遍性和差异性,将大数据应用融入到派驻监督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推进派驻监督“双驱动”工作格局,探索出一条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派驻机构精准监督的新路子。三是以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智慧监督综合平台建设应用为抓手,做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层面,要以智慧监督综合平台建设应用为抓手,构建集成“4+1+1”精准监督智慧体系,同步形成线上线下无处不在的有效覆盖、权力追踪、精准画像的监督网络,真正实现从“大海捞针”到“精准定位”、”“精准出击”的一键至的。同时要以推广“三务公开+”再监督机制为重要契机,将搭建精准监督平台做为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和推进精准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按照“1+3”为载体的搭建框架,推动形成覆盖三个层面、联动市县乡村四级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工作的新格局。

“三项要求”强化精准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强化作风三个方面做细做实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精准监督工作。成立了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挂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信息网络技术中心等相关工作部门及各旗县区纪委监委密切配合的领导小组,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抓快办、全力推进,以精准监督理念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为全区“精准监督年”活动做出包头市应有的贡献。

来源:市纪委监委信息网络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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