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福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刘福贵,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山东菏泽人,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5年7月至1985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地面炮兵学校参军;
1985年9月至1986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地面炮兵学校任正排职务;
1986年11月至1988年4月,十六集团军炮兵旅汽车营司机训练连二排排长(副连级);
1988年4月至1989年10月,十六集团军炮兵旅四营十连副连长;
1989年10月至1991年5月,沈阳军区守备第六师工兵连副连长;
1991年5月至1991年11月,沈阳军区守备第六旅司令部直工科副连职干事;
1991年11月至1993年3月,沈阳军区守备第六旅司令部直工科正连职干事;
1993年3月至1995年2月,转业待安置;
1995年2月至2000年10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秘书;
2000年10月至2005年6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5年6月至2005年7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2005年7月至2008年3月,通辽市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8年3月至2014年3月,通辽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7年12月至今,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来源: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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