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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成效显著

为切实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8]95号)及自治区房地产调控工作会议精神,妥善推进我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市全力开展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

一、基本情况

自2019年自治区政府对全区各盟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开展督办以来,截至2020年8月底,我市累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88个、174448套、1625.22万平方米,完成率97.12%。其中:“入住难”项目36个、12197套、188.76万平方米,完成率73.23%;“回迁难”项目16个、406套、3.77万平方米,完成率100%;“办证难”项目226个、160087套、1411.17万平方米,完成率99.58%;房屋不合法抵押项目10个、1758套、21.52万平方米,完成率97.78%。全市尚有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3个、5167套、91.96万平方米未解决,其中:“入住难”项目9个、4459套、85.14万平方米;“办证难”项目1个、668套、6万平方米;房屋不合法抵押项目3个、40套、0.82万平方米。根据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关于各盟市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情况,截至2020年6月底,包头市完成率排全自治区第一名。

       二、采取的工作举措

一是协调调度,推进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分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和调度。市住建局组成了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部门组成的调研团队,赴全市涉及房地产遗留问题的地区逐一开展专项调研,推动、督促各相关地区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综合施策,确保按自治区政府的时限要求完成解决任务。二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确保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任务圆满完成,市住建局成立了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办证难”、“入住难”、“回迁难”、房屋不合法抵押项目推进攻坚组和消防验收遗留问题解决攻坚组、房屋质量竣工备案解决攻坚组、欠费追缴组,各攻坚小组各司其责,紧锣密鼓开展工作。三是建立台帐,压实责任。调研会后,市住建局积极协调、全力督促各相关旗县区对我市未解决的、除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项目外的47个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以及自治区督查室(2020)2号文件要求整改的项目,全部制定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要求每个项目确定一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四是健全机制,快速处置。结合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在坚持“费证分离”、“以函代证”相结合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解决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快速处置意见》,对解决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中涉及到市住建局的房屋质量安全、消防验收、配套费、社保费、测绘费、维修资金等问题,拿出快速处置意见。五是分析问题,优先配套。各攻坚小组与各地区紧密配合,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了解、分析项目解决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召开协调会,协调供水、供气等部门先行为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提供配套。六是转发文件、梳理成效。向各旗县区政府转发了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认真梳理统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成效的通知》,组织各旗县区开展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成效梳理统计工作。

        三、下一步的工作举措

立足当前,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按照“一事一策”的原则,拿出有效的解决举措,确保剩余解决任务完成: 一是继续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剩余房屋产权集中治理工作。二是加快“入住难”项目建设进度,全力促进项目早日竣工交付。三积极服务开发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解除抵押,加强与抵押银行的对接,推进不合法抵押项目问题解决。四是完善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的房地产市场检查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五是引导购房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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