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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包防指发〔2020〕50号

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  告

12月7日以来,四川省成都市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11月24日以来由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唐昌镇永安村8组、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来(返)我市人员,要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入住酒店主动申报,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上述人员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或尚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在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部门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二、凡与上述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有过接触并仍在包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部门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上述中风险地区。

如确需前往,要在返回前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告,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进入医院、学校、养老院、车站、机场、旅游景点、商场、影剧院、农贸市场、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时,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扫码或查验健康证明,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

四、各旗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印发包头市人员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包防指医控发〔2020〕139号),按照固定检测周期和范围对高风险人群、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阻断疫情传播。

五、各旗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力度。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以及各交通卡口和“一场两站”,要严格落实有关佩戴口罩、设置1米线、查验健康通行码、检测体温等防控要求,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

附件:

1.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2.疾控部门联系电话

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

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

市指挥部:0472—5619350 5619338

昆区指挥部:0472—5305335

青山区指挥部:0472—3616340

东河区指挥部:0472—4388077

九原区指挥部:0472—6939100

石拐区指挥部:0472—8710017

白云矿区指挥部:0472—8515041

土右旗指挥部:0472—8017245

达茂旗指挥部:0472—8428675

固阳县指挥部:0472—8118850 8118851 8118853

稀土高新区指挥部:0472—7100262 7107580

附件2

疾控部门联系电话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5171580  15661601281

昆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3141410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515112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7106232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8512573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8921510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8112025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7100980

来源: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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