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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城管联合行动,对这些行为……

1月14日上午,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青山区公安分局在东风公园开展“文明养犬”倡议活动,向往来的市民发放文明养犬的宣传资料,同时还明确了对违反禁养规定以及遛狗不栓绳、犬只随意便溺这样的问题将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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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在青山区东风公园内走访时记者发现,带着犬只在公园遛弯的市民不在少数,其中也有不少市民没有给犬只拴狗绳,城管执法人员随即上前劝说。

看到执法人员在开展文明养犬倡议活动,一些遛狗的市民也积极配合,马上给狗拴上了狗绳。执法人员表示,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他们也发现很多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开展这次联合倡议行动就是为了让大家自觉树立“文明养犬”的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干净整洁。

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曹金萍:比如说烟头落地、垃圾落地、不文明养犬的现象,遛狗不栓绳或者是宠物粪便不及时清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清洁美观,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开展这种宣传活动。 

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他们平常在公园锻炼遛弯的时候,经常遇到遛狗不栓绳或者不清除宠物粪便的情况,也存在一些安全及环境卫生方面的担忧,所以开展这样的倡议活动很有必要。

市民 袁女士:上次一个大狗不牵绳,直接扑身上来了,把我们吓的,我说你怎么不牵绳,人家说我们狗不咬人,我也就不好再说啥了。我觉得文明养犬挺好的,毕竟也美化城市了,环境也好了,人们心情也舒畅了。 

市民 王女士:出来它拉了粑粑就得收拾掉,要不让别人踩一脚多恶心,影响环境,这公园本来是锻炼的地方。 

执法人员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2020年12月1号开始施行的,条例中第24条和第53条都明确了对养犬人的行为规范,对遛狗不栓绳和不清除宠物粪便等违反条例行为,也有明确罚则,就是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要进行劝说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款。

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曹金萍:今天我们这个活动先进行宣传,下一步两家要进行联合整治行动,对首次违反条例行为,我们采取是首违不罚的原则;第二次违反我们要进行罚款,甚至会暂扣他的犬只。这个行动主要是倡导市民文明养犬,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从细节做起,共同维护我们城市的干净整洁。

来源:包头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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