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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政局 致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公开信

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但也必须看到,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到6月底开展一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助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

一、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和站位,认真领会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决策部署,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结合所在行业领域,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广泛动员会员企业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持续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发出行业协会商会倡议书,坚决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线;加强行业引导,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对照“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

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要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严防非法社会组织假借合法社会组织名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或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公开募捐活动。

四、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条件,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积极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相关线索,共同参与形成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

五、科技类、卫健类社会组织要强化自身管理,严防打着科学、卫健旗号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严禁借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

六、其他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活动,不为其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坚决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

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努力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举报邮箱:btsgj_180306@163.com

举报电话:5618595、5618598

举报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大楼D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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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矿区:8517215

土右旗:8805510

达茂旗:8428428

固阳县:6947981

稀土高新区:5252001

包头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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