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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四月底,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项目34个

老旧小区改造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2021年,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使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市住建局按照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新要求、新标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2019年至2020年向自治区申请纳入国家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17个、306.34万平方米,改造惠及8个旗县区约4.27万户群众,完成投资4.1亿元。2021年,市住建局将继续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此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心工程稳步推进

老旧小区改造,关系群众生活质量,影响群众对城市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把老旧小区改造好,不仅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还能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不仅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既与城市发展相关,更与人民福祉相连。“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每年按照老旧小区存量20%的比例分批实施。对符合改造条件小区存量小、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旗县区,在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适当放宽老旧小区建成年代限制,每年以全市年度申报计划户数15%的规模,将2001年至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逐步实施。

2021年,包头市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19个、409.44万平方米,改造涉及8个旗县区约4.94万户群众,工程预计投资6.7亿元。通过实施改造工程,让我市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使居民过上“新生活”。截至四月底,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进展顺利,开工项目34个、189.38万平方米、2.2万户,开工率45.1%,落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35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18亿元。既有住宅计划加装电梯40部,目前完工交付使用15部,正在施工6部,未开工19部。

精准施策 科学规划

居住条件的改善,承载着老百姓最朴实的期待与梦想,为达到“功能配套、整洁干净、生活方便、管理规范”的标准,市住建局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编制起草《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及内容清单》,组织各地区按照“一区一策、精准施策”原则,制定本地区改造标准,形成老旧小区必改内容和选改内容清单。结合小区居民改造意愿调查结果,实行“一小区一方案”,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满足群众改造需求同时,挖掘小区特色、打造精品工程。结合城市更新、居住社区补短板和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发挥各自政策优势,汇聚合力,在资源整合、统筹推进上取得突破。同时,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整改提升有关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引导居民通过自行拆除违章建(构)筑物等投工投劳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针对建筑规模小、交通拥堵、可利用空间不足的老旧小区,做好停车区、活动区等功能区合理划分;拆除围墙围挡就近整合,打通小区道路,畅通消防通道,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老旧小区改造融入全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小区周边的道路改造、环境绿化、医疗、商业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大改造、大更新。

近年来,市住建局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重点实施地下供热管网改造、给排水管网改造、路面铺装硬化及小区亮化、监控系统安装、小区大门及门房修缮、住宅楼外墙保温等内容,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空间,提高小区植被覆盖率。为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和效率,避免重复改造给群众生活造成不便和资金资源浪费,市住建局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连片改造,对片区内所有符合改造要求的老旧小区、零散院落、独栋楼房打包改造,确保不留死角。另外,参照老旧小区周边环境与建设现状,对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的造型、风格、色彩和材质进行认真设计、严格审查,确保符合城市规划总体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做到建筑外立面色调均匀、层次感突出,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能够彰显小区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并参照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提升完善类示范项目改造标准,通过项目评审选择条件成熟小区打造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线专营单位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加强改造后小区长效管理,实现共管共治新机制,着力提升小区硬件水平和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监管并重 尊重民意

“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市住建局抓实抓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两道防线,一方面,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本地区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协调配合和监督把关机制,从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招标、示范工程、人员培训、质量监督等方面加强管理。在项目管理上采取“岗位前移,主动服务”的方式,根据各地区情况,结合改造项目分布,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台账,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定期进行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检查以及施工安全督查,加强日常调度指挥,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全程服务”延伸,切实强化了监管责任。另一方面,组织各地区认真梳理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制度,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努力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在改造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在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确保改造项目内容、标准符合要求,如期完工。

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居民自愿、尊重居民意愿,按照“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原则,充分发挥各地区组织引导作用,积极搭建沟通议事平台,由街道社区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集群众意愿,全面了解群众需求,根据不同小区基础设施老化程度和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由各区制定符合小区实际的具体改造方案,重点优先解决居民供水、供电、供热等基本生活问题,同时适度推进道路修缮、绿化美化、安防技防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小区居民生活舒适度和安全性。在改造期间,充分利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向居民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准确解释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每个改造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栏或宣传展板、条幅;将改造内容、市区两级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开,畅通反映问题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检查,认真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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