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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即日起,我市摩托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考预约业务停止受理

公告

广大考生:

依据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公交明传〔2020〕296号)要求,普通二轮摩托车、普通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采取电子评判的方式考试。

现对包头市摩托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正在进行升级改造。

自即日起停止受理摩托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包头市机动车驾驶员交通法规

教育培训中心

2021年6月7日

来源:包头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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