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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户外广告摸底排查整治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环境秩序,着力保障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美观,近期,按照《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整治各类广告牌匾标识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支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破损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排查整治,有效净化城市立面视觉污染。

自5月份开始,户外广告大队对全市城区主干道、商圈、110及210国道等重点路段沿线存在缺字、断亮、破损等情况的楼体灯箱、三面翻、LED电子屏、立柱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对79处203块大型LED屏幕、楼梯灯箱、三面翻及立柱广告逐一梳理建立工作台账,详细登记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法人联系方式、审批手续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一案一档,全面梳理建立起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台账。

自6月7日开始,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户外广告大队和各区大队通力配合,集中力量对市四区、石拐区和稀土高新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开展为期3天的清理整治工作,对破损、脏污的户外广告,第一时间通知产权单位法人立即维修、更换,对手续过期的现场告知其手续办理流程、时限及要求,对未经批准和未按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督促产权单位限时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顶大字和缺字断亮的店招牌匾积极督导各区执法局及时拆除,全力构建起齐抓共管、分工配合、科学有序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格局。

近三日,各地区共摸排建立台账的户外广告设施 112处,户外广告大队拆除210国道落地广告2处140平米,现场督促产权单位拆除110国道(昆区至青山段)落地大字21个、拆除墙体喷布广告1块50平米;责令产权单位拆除青山路沿线2个项目的违规道旗17处、楼体及桥体喷布广告12处2000余平米,拆除110国道(东河段)楼顶大字37个140余平米、拆除自由南路墙体喷布广告1处50平米;联合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拆除小召湾村沿路底店破损店招42家约241米约390平米(已拆除完毕),联合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拆除昆区包百步行街三面翻广告1处150平米。

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做好常态长效精细化管理,针对破损褪色、内容过时、设施松动等影响市容市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第一时间告知产权单位自行整改,及时督促商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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