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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为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为我市“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制定《包头市青年人才奖励发放实施细则》,将为我市各类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人才补贴。

据了解,此次人才补贴的发放范围为2021年3月3日—2025年12月31日,我市各类企业新引进且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引进的人才及其配偶若均符合人才补贴条件,双方可同时申请。

企业引进后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和已享受“大学生集聚计划”生活补贴的,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补贴将按照博士研究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给予发放,所需资金按照市本级和旗县区财政7:3比例分担。

凡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登录“中国包头人才网(www.btrc.cn)”进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点击“青年人才奖励”在线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即可。

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每月25日前上传上述相关材料,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并与用人单位、相关地区核实有关情况,审核通过的将短信告知申请人。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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