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就业部门了解到,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我市吸引人才措施,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创业示范效应,弘扬创业精神,厚植创业文化,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弘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善于圆梦的创业精神,优化创业生态和营商环境,努力使包头成为吸引人才投资创业的圆梦之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乐业之乡,让更多人可以通过留包、返包、来包创业实现人生价值,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打造“创业包头”品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包头市2021年度“十大创业英才”“百名创新创业先锋”评选活动。据了解,评选为包头市“十大创业英才”“百名创新创业先锋”的,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包头市“十大创业英才”每人奖励5万元,给予“百名创新创业先锋”每人奖励1万元。活动报名已经开始。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以自荐/推荐、旗县区初选、全市评比的方式进行。详情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创业,户籍身份不限。是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持股比例最大的自然人股东。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信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开拓进取精神、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社会形象和人格魅力。
(三)所创办创业实体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其创业事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典型示范性。
(四)劳动关系和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无拖欠工资现象。
(五)主要指标要求:
1.推荐入围包头市“十大创业英才”人选,需自主创业3年以上,且所创办创业实体连续3年盈利,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0人以上。
2.推荐入围包头市“百名创新创业先锋”人选,需自主创业2年以上,且所创办创业实体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可自荐,也可由单位组织推荐。自荐人选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每个申报单位最多申报1名人选。9月30前,申报材料交至属地所在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区、市两级就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评比选拔。
三、所需资料和要求
1.《包头市“十大创业英才”申报表》或《包头市“百名创新创业先锋”申报表》(登陆包头就业创业网www.btjyj.cn下载服务栏目进行下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个人征信
5.1000字以内个人创业简历及创办实体基本情况,以体现创业实体的可推广、复制性,以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发挥的示范作用等。
6.如申报人为创业实体股东,需提供其为最大股东的佐证材料。
7.申报表中要求的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其他营业收入佐证材料,创业实体带动就业花名册,以及劳动协议或用工合同或工资表等;
以上资料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各类纸质资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真实性。
四、表彰奖励
评选为包头市“十大创业英才”“百名创新创业先锋”的,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包头市“十大创业英才”每人奖励5万元,给予“百名创新创业先锋”每人奖励1万元。
具体联系方式见图片。
全媒体记者: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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