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包头市教育局印发《包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入学管理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入学管理提出工作要求。
记者了解到,该项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高中学校的日常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其中,各普通高中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录取结果安排学生入学,严禁招收未在本市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举办补习班。各高中校应在1个月内为学生办理学籍手续,在校学生考籍建立以学籍为依据,严禁学校为违规录取的学生办理学籍,同时未实际就读的录取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此外,市教育局还开通“普通高中入学管理监督举报平台”,对全市普通高中入学管理举报线索进行受理。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尹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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